1)第57章 打翻醋坛子 陆少钦见了,心里不免有些……_在七十年代撩汉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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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天夜里,断断续续下了一整夜的雨。

  仅这一夜之间,岛上的气温骤降。

  林晩早上穿着自己的薄外套出门去陆少钦家吃早饭的时候,冷得直打哆嗦。

  陆少钦见了,赶忙进屋去拿了件军大衣出来给她穿着。

  穿上他的军大衣后,林晩的牙齿这才不打架了。

  吃完早饭,屋外又下起了雨,陆少钦担心林晩上工的时候不小心淋雨,又着凉了,就让她再在家休息一天。

  下雨天,又这么冷,林晩也不怎么想去上工,就听他的话,再在家里休息一天。

  除了她外,陆少钦他们都去上工了,包括身为伤患的顾北平也去了。

  他们去上工后,林晩就在陆家陪陆嘉乐玩。

  玩了没多久,就见吴秀芬拿着针线和布来大厅里做衣服。

  然后,她果断抛弃陆嘉乐去看她做衣服。

  陆家其实有缝纫机的,是许郡夫妻俩买给许朝瑜的嫁妆,但吴秀芬用不惯,她做衣服还是更喜欢一针一线来。她的针线活很好,做出来的针脚一点也不比缝纫机做出来的针脚差。

  林晩在一旁看得心里啧啧称奇。

  吴秀芬见她看得挺投入的,便问道:“你想学吗?”

  “我可以吗?”林晩反问。

  “当然!”吴秀芬想也没想道。

  于是,林晩就跟她学起了针线活。

  她教得很认真,林晩学得也很认真。

  等陆少钦他们下工回来的时候,林晩已经可以上手了,正在补衣服,补的是顾北平前两天在山上被狼用爪子抓破的衣服。

  陆少钦见了,心里不免有些发酸。

  “你怎么在给北平补衣服?”他跟她在一起两辈子都没有过这待遇,顾北平凭什么有这待遇。

  “练手。”林晩先回答他的问题,后又道:“我早上闲来无事,就跟你娘学了针线活,刚学了点皮毛,先拿顾小忽悠的衣服练练手。”

  “你学针线活做什么?”陆少钦有些疑惑道。

  “做衣服啊!等我学会了,就可以给你做衣服了。”她学针线活其实是为了打发时间。

  这个年代能用来打发时间的事情实在太少,她经常闲着无事可干,就想学点东西打发一下时间,但这并不妨碍她学会了给陆少钦做衣服,所以,她这话说得一点也不亏心。

  陆少钦听了,瞬间不酸顾北平了……才怪。

  还是有点酸的,毕竟是他家晚晚两辈子第一次给人补衣服。

  “你不用辛苦学这个的。”等再过几年成衣就到处都是了,用不着辛苦自己做。

  “不辛苦,我挺喜欢学的,你娘教得好。”她学了一个上午,还是挺有兴趣的,就是不知道这兴趣能持续多久。

  “不辛苦就好。你喜欢的话,想学就学,我娘应该挺乐意教你的。”他娘很喜欢做针线活,也很喜欢教人做针线活,可惜从他小姨到许朝瑜、许朝歌两姐妹,没人喜欢做针线活。

  “嗯,我争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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