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56章 很甜 亲完陆少钦的唇后,她还吧唧一下……_在七十年代撩汉[穿书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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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吃完饭后,陆少钦本来打算带林晩去看电影,但又怕看完电影回岛上的时间太赶,再加上林晩提到她的家人后,心情不佳,情绪也不是很高,他索性就带她四处走走,散散心。

  于是,他应林晩的要求,先带她去了肉联厂买猪肉,又带她去了粮油站买大米,成功把约会变成了大采购。

  好在是和林晩一起,便是大采购,他心里也是欢喜的。

  回到岛上的时候,时间已经不早了,天气也不是很好,看着像是要下雨了,陆少钦懒得再去河里摸鱼,就去他们大队专门用来处理海货的地方,用自己的工分换了两条黄翅鱼。

  他们大队的渔民每次出海捕的鱼,除了做成各种干货交给公社销往全国各地外,还会分出一些新鲜的送到镇上去,他们大队里的人偶尔想吃,也可以用工分换。

  换完鱼后,陆少钦就回家做晚饭去了。

  晚饭吃的是白米饭和红烧肉,还有黄翅鱼汤。

  嗯,林晩心情不佳想吃白米饭和红烧肉,不然,也不会让他带她去买大米和猪肉。

  顾北平因为受伤,今天也没去上工,所以,陆少钦做晚饭的时候,还是他给烧的火。

  林晩和陆嘉乐本来在院子里玩,后来天上下起了毛毛雨,他们俩就一人拿着一块麦芽糖到厨房找个角落坐着,看陆少钦做饭。

  顾北平一脸冷漠地看着正在吃独食的三个人。

  是的,三个人。

  林晩过来的时候给陆少钦也带了一块麦芽糖,没给他带。

  “你们俩是没地方可以去了吗?非要跑到厨房来挤着。”

  “外面下雨了,厨房里暖和。”林晩道。

  “雨下得大不大?大的话,要去给小刀送蓑衣。”说着,陆少钦还走到厨房门口看了眼,发现只是毛毛雨,他便又走回厨房里。

  许朝歌的身体壮得跟头牛似的,只是毛毛雨,完全没必要去给她送蓑衣。

  “小刀今天没去山上种田,就在大队里处理海货,你娘刚才已经拿着雨伞去接她下工了,不用给她送蓑衣。”林晩道。

  “是吗?那我刚才去换鱼的时候怎么没有遇到她?”是他运气太好了吗?

  顾北平也是这么想的。

  “幸好你没遇到她,不然,她可能当场就跟你拼命。她今天中午下工回来发现你和林晩背着她去镇上,气得午饭多吃了两碗,还好我们中午吃的是麦糊,否则我都担心她把自己撑死。”

  “等她回来知道今晚吃的是白米饭和红烧肉,估计气就消了。”许朝歌的气向来来得快,去得也快,特别是有好吃的的时候,她的心情能瞬间暴风雨转大晴天,陆少钦对此一点也不担心。

  正如他所料,许朝歌下工回来后,气势汹汹地跑到厨房,准备跟他拼命,结果一闻到红烧肉的味道,气瞬间就消了。

  “今晚吃红烧肉吗?”

  “是的,还有白米饭和黄翅鱼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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