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九四四章 好莱坞魔术_我的妹妹是偶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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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看的一本叫做《》(《好莱坞经济学》)的书里就直言不讳的说出了真相,就是发行公司“根本没有净利润”。

  因为到达分账收入这个终点之前,好莱坞的发行公司,在发行上有一个魔术,会为每一部电影设立一个体外的独立的项目公司――将项目融资投入在这个项目公司里,同时分账款从终端结算至发行端时也会归结到这个项目公司。

  所以在制片公司收到总收入或毛收入之前,项目公司由于承担了发行工作,会完成两个部分的扣减――发行佣金和发行费用。

  为什么说这是魔术呢?因为很多时候,只是影院票房收入的结算时候,在此处结账时在会计报表已经呈现赤字了――亏钱。

  当然发行公司不仅没亏钱,还挣钱了(发行佣金),而制片公司和他的出品伙伴们看到的结果就是票房收入上的亏钱。

  太多的影片――包括像《蜘蛛奇侠》或者《钢铁侠》这样的超级大片――在影院放映结束后,是看不到净利润的,所以在票房意义上的净利润分账通常是镜花水月。

  当然,其他人也不是傻瓜,很多巨星级别的演员、导演或是大制片人作为总收入分账者当然不能最后看着赤字干瞪眼,因此若是设定了除固定片酬外的根据影片表现的分账“片酬”,他们会在合同里约定“收支平衡点”(breake-even),一旦收入与一些必须的制片、发行费用扣减后有收益了即开始计酬。

  分账“片酬”的谈判围绕的核心是各分账者给该风险项目加码了多少,对最有权势的参与者而言,显然会设定最低的收支平衡点,这就意味着他或她会是那个最早开始分账收入的分账者。

  此长彼消,分账天平的一端是先得分账者,而天平的另一端是后得分账者,因此前者得到的越多也就相应提高了后者分账的门槛――越往后参与分账者,其收支平衡点将会增高。因此,最没有权势的参与者,如编剧就可能永远得不到其分账片酬。

  最顶级最优先分账的参与者会从毛收入的第一分钱就开始分账(),比出品方的分账顺位更优先――在好莱坞,这样的巨星可以说是屈指可数,这些人都是金字塔尖上的佼佼者,虽然数量不多,但足以令任何出品公司、投资人挠头,但他们又必须请到这些大咖――好莱坞大佬们恐怕也是剁手党。

  程晓羽的要求显然就是超纲的,一个新人导演直接要求巨星待遇,虽然狮门的购片经理并不是黑人,但听完程晓羽的要求,也是黑人问号脸,?

  而程晓羽的第二项要求版权分账,更是有些猖狂了,一个新人导演在票房收入内分账的难度已经大的不可想象了,更何况版权分账。

  就算对于好莱坞八大而言,制片公司都经常面临票房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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