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一三五零章 预留的伏线_我的妹妹是偶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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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两个人在并不大的餐桌上相对而坐,没有浪漫的烛光,没有华美的器皿,没有穿着晚礼服的小提琴手......如今那位在西餐厅里打工,经常在别人求婚又或者交往时,拉小提琴的美丽女生正坐在桌边,看着程晓羽笑靥清淡,如拂面微风。(BGM——《可惜不是你》张信哲版本)

  裴砚晨给程晓羽夹菜,程晓羽道谢,她想如果没有这句“谢谢”,该是多美好的光景。

  她看着程晓羽俊美的面孔,心想如果他们在一起,她一定不会让程晓羽变这么瘦。她又回想起两人的初遇,细细算起来也许两人的初遇有三次。

  第一次是偶然的血腥,但此刻回忆裴砚晨想起来却毫无疼痛的感觉,只记得当时她对他满怀歉疚,在良心中煎熬,躺在病床上郁郁寡欢。

  那一次程晓羽见着了她,她却没有能看见程晓羽,只是通过了媒体了解了一些他的资讯,这能不能算是初见,还是值得商榷的事情,如果说是初见,那就得看见才算吧?

  第二次是在学校礼堂,她坐在台下看到台上的程晓羽需要人翻谱子,那个时候他还很胖,因为媒体的宣传和自己的缘故让人印象很差,所以没有人愿意。于是她为了赎罪自告奋勇的上了台,那一次她站在程晓羽的身边,专注于弹琴的程晓羽并没有能多看她一眼,而她站在挥洒着汗水的他身边,也没有勇气多看他一眼。

  两个人在无声中交汇,严格算起来的话,他们只存在彼此的记忆中,也许对于彼此的印象都是模糊的影子,算不算的上初见,见仁见智。

  至于第三次,裴砚晨觉得那才是他们的初见才对,虽然它远不如第一次那样惊心动魄,也不如第二次那样浪漫旖旎,可她还是觉得第三次最好。

  夏夜的晚风、斑驳的星光,将吹草帽吹的飘飞起来的那阵晚风,如此的悠长,成为了她人生中最长时间回忆的回忆。

  如果可以,多想和他永远毕不了业,他们可以日复一日的琴房合奏,不需要多说话,用音乐来交谈,钢琴和小提琴本来就是最登对的组合;他文文弱弱的也没有什么关系,她会随身带一把竹剑保护他的安全,偶尔在他看别的女生的时候,也可以用来敲敲他的脑袋。

  只是想了一想,裴砚晨又觉得敲脑袋还是太凶了,他那么聪明,别把他的灵感敲没了就太可惜了,况且她应该学会温柔一点,男孩子不都是是喜欢温柔的女生么?

  等到大三的时候就可以向学校申请住校外了,他们可以搬出去住,就算他很有钱,她也不会许他乱用,租一个单间小公寓就足够了,两个人住一个屋子,自己的秘密的全部敞开给他欣赏,不留一丝余地。

  她依旧会打工赚钱,她想每天下班他会骑着单车接她回家,然后他们牵着石头手挽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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