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九十七章 坑逼无极限(下)_我的剧组非人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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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后台。

  李闲云无奈的看黎潇潇。

  妹妹啊,这好像已经是你第二次被坑了吧?

  前有孙金良,后有何安生。

  你真的不是做生意的料啊!

  这让李闲云也很无语:“你也不是小孩子了,怎么还连这种当都会上呢?”

  黎潇潇无奈:“我中了他的圈套,所有注意力都在资产转移上,大部分精力都在查资产。我完全没想到他会在别处给我做手脚,而且当时我有律师……”

  “律师?”李闲云的眼睛微微眯起。

  黎潇潇绝望的往李闲云怀里靠去:“是他的人,和他联合起来坑了我。”

  果然是这样。

  讼棍这种生物要坑起人来那是更狠,当初要不是林喵喵一言点醒,李闲云都得被坑。

  不过想了想,李闲云还是觉得不对。

  这八十亿债务怎么会这么轻易转过来?

  要知道债务不是商票,哪怕是商票也没可能这么转的。

  比如商票虽然可以流通,但流通的是债权,债务主体本身是轻易不能改变的。

  除非所有债权人自己同意更改债务主体,否则这事没可能成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李闲云要双向谈判的原因,他在收购恒泰等公司的商票之前,先和恒泰他们谈定收购价,借款和质押协议,甚至包括其他各项协议,然后再去收购对应债务主体的债权,再以大债权人的身份许可转移债务主体,放弃产权质押等等,然后才可以继续运作。

  如果在此期间对应主体公司赖账,比如你收购了商票后我却不兑现后续承诺,不找你借新债,不质押,也不还旧债,李闲云就得积压一批商票在手中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李城他们要一笔一笔交易的原因。

  实在是谁也不放心谁。

  总之,债务转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。

  鑫火公司十亿体量,转移八十亿债务到这公司上。

  债权人是傻逼吗?会同意这种事?

  除非何安生事先不让他们知道鑫火的债务危机,但如果这样,他也同样涉嫌欺诈。

  李闲云问:“这八十亿债务是哪些公司?”

  黎潇潇回答:“就一家,汇通宝。”

  嗯?

  一听这个,李闲云明白了:“理财产品?”

  黎潇潇点点头。

  操!

  那可是个大坑啊!

  这些年要说坑钱坑的最狠的,就是那些APP理财产品了。

  那都不是十有九骗的事,它就没有一家是干净的。

  搞这个的全抓起来统统枪毙,只有判刑过重的,没有冤枉的。

  这些家伙钻法律漏洞,大肆坑蒙拐骗,到最后找几个丧天良的律师,照样能带着钱全身而退。虽然说律师给被告人做辩护是职责,但给这些人做辩护的律师,基本也是十个有九个可以抓,因为就没有不勾结的。

  通过那些律师,这些人最终可能只需要吐出百分之二十的钱,就可保无忧。

  拿你一百万,给你二十万,律师还能告诉你我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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