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八十三章 碰瓷_我的剧组非人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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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你说什么?”

  李闲云的声音如九幽地狱里飘过来的,带着不怒自威的气质,吓的江圆圆都缩了一下脖子,喃喃道:“洛水公司告我们……侵权……”

  “我侵他妈的权!”李闲云已吼了起来。

  企业做的大了,就难免碰到各种腌臜事。

  总有些人想蹭你。

  一些电影只要出名,那么就会有各路人跳出来说你侵权了。

  正常。

  之前易胜传媒靠量大取胜,没怎么出爆款,宠物特工队靠的是动物表演,和内容没多少关联,所以虽然有蹭热度的,但还没蹭那么凶的。

  但是超英不同!

  因为这是超级英雄题材。

  而这类题材都具备一定的同质性。

  比如超英的五个英雄,随便翻翻都能找出一堆类同的存在。

  但这不是侵权!

  侵权是有明显特征的,包括身份,背景,能力特性等等。

  然而这也是有模糊领域的。

  有模糊领域就好办啊!

  许多想出名的靠的就是这个模糊——官司能不能赢不重要,重要的是我出名了。

  有名才能卖钱嘛。

  所以超英这边刚火,易胜传媒就惹上了官司。

  有一家公司和一位编剧和一位作家分别控诉超英。

  洛水公司控诉的是易胜传媒在超英的宣发过程中,制作的海报等有使用他们的设计,并贴出了几张类似的图片。

  一位作家控诉的是剧本内容抄袭他曾经发表过的某本不知名小说——唔,超级英雄行侠仗义嘛,确实有类同,只不过这类类同比比皆是,你要这个算抄袭,那就以后都不用做这类电影了,甚至控诉者本身都属于抄袭。

  毕竟都是演化而来,所有源头都可以归于超人,超人制作方可以告遍全世界。

  至于那位编剧算是最像样的——编剧叫郑德坤,曾经是网大超英系列的编剧之一。

  但是没参与院线。

  不过他作为网大编剧,也是拿到编剧费的,本来没资格控诉。

  所以他控诉的不是抄袭和侵权,而是后续编剧费用未结算——按他的说法,院线版电影也使用过他早期的一些剧本内容,但是却没有给他应有的编剧费用。

  有这事吗?

  还真有!

  因为做剧本的时候,本身就是提出无数方案,然后不断否定,最终选择适合。

  十五部超英网大的本子,编出的故事加起来做四十部都够了,最终是否决了大部分,只保留需要的。

  但在后来做院线的时候,原本否决的内容,有些又重新提上来了——因为有些否决不是因为这个剧情不好,而是展现难度大,不适合投入有限的网大。

  既然做院线了,投入增加了,那当然就可以用了。

  但这些东西,说白了都是当初做网大的遗留,没有任何理由再给没有参与新项目的编剧为过去的付出结算。

  它也算不清啊!

  郑德坤控诉的就是这个——我为院线超英提供了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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