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百五十六章 高总的少年阴影_何日请长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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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”高锦盛说。

  “这么说,高总家也是农村的?”唐子风问道。其实他早就知道高锦盛的背景,他父亲高金明是一个农民,80年代初才开始办厂子,而那时候高锦盛已经有十多岁了。也就是说,高锦盛至少少年时期是在农村度过的,到十多岁以后才成了富二代。

  说是富二代,其实也还要打个折扣。高金明办的五金工具厂最开始收益也很一般,只是比在农村种田好一些而已,少年时代的高锦盛应当是吃过不少苦的。

  “我小时候,家里很穷而已。”

  高锦盛开启了回忆模式,用一种幽幽的口吻诉说着:

  “我们芮岗,唐总也是去过的,不过现在的芮岗和过去相比,可就是完全两样了。芮岗这个地方,人多地少,粮食不够吃而已。我在十几岁之前,除了过年能够吃上一顿纯粹的大米饭,平时都是要混着红薯吃的,红薯占九成,大米只能占一成而已。

  “后来,政策放开了,我们那里的人要么出来开工厂,要么出去做生意而已。我父亲开了一个小型的五金厂,赚了一点钱而已,家里的生活才算是改善了,最起码,能够吃得上白米饭了,不用再添加红薯而已。”

  “现在红薯可是稀罕物呢。”唐子风随口评论道。

  高锦盛说:“可不是吗,现在有些人到饭店去吃饭,还要专门点一份红薯杂粮,叫什么‘大丰收’而已。这种杂粮,我是绝对不会吃的,我小时候就已经吃伤了。在我公司里,哪个人敢在吃饭的时候点红薯,我会让他去吃一个月的红薯而已,让他知道吃红薯是什么滋味。”

  “呵呵,高总果然是霸气。”唐子风半褒半贬地说。从刚才在楼下与高锦盛见面开始,唐子风就感觉到高锦盛的霸道作风了。邵伟元是原来夏一机的老厂长,50多岁的人了,刚才愣是不敢上前和唐子风说话,估计就是慑于高锦盛的淫威吧。

  吃饭点什么菜这种事情,其实是很无所谓的。有人喜欢这一口,你凭什么因为自己小时候吃伤了,就不让别人吃呢?做事有必要这么极端吗?

  高锦盛淡淡地说:“我能有什么霸气,不过是有几个臭钱而已。我从上中学的时候就明白了一个道理,人要想在别人面前抬起头来,就得有钱而已。稍微有一点钱还不够,得非常有钱,能够用钱把别人砸死,别人才会怕你而已。”

  “上中学?”唐子风诧异道,“高总上中学的时候就能思考这么复杂的事情了,我上中学的时候,光知道和我同桌去地里偷东西吃呢。对了,我们偷的就是红薯。”

  高锦盛没觉得唐子风是在讽刺他,或者即便感觉到了,也并不在意。他说道:“那时候,其实我父亲的厂子也已经有一些不错的收益了而已。最起码,我穿的衣服,用的文具,都比我班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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