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8章 天行剑(十六)_快穿任务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我从有记忆开始就是孤单一人,周围没有人与我说话,我也不屑与他们对话,但是我总是要活下去的,所以就学会了偷东西,就算被打死也好过饿死强。

 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么下去的时候,也是走了狗屎运,八岁的时候无意间救了一个女人,她的儿子死了便要我来充当,我一想能吃好喝好就同意了,也是在那一天我有了一个名字。

  ——顾阳。

  我并没有顶着别人名头活的羞愧,在我看来这世道就是如此,弱肉强食,适者生存。那个女人对我并不亲近,连带着丫鬟下人也对我不好,不过那又如何?跟以前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天堂。

  可是几年后这种平静被打破了,有一个一嘴大金牙的老头找到我,他让我去一个很冷的地方拿一本书,他说拿了之后我就能做任何我想要的。

  可是我想要的是什么?

  我想了好几天,终于想明白了,我想成仙,我想翻云覆雨,我想全天下跪在我的脚下!

  然后那老头说不行,办不到。

  我就很生气,不愿意去了,他又说我如果拿到那本书会有很多机遇,我会成为这天下第一人,并且长生不老。

  长生不老!

  我一听就高兴了,我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,但是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。我很怕死,所以我得活下去。

  那老头给了我一颗很热的药丸让我吃下去,告诉了我如何破解那里的机关以及对付守护在那里的人。

  我问他既然他什么都知道那为什么他自己不去,然后金老头就说他不是天定的人,去了是个死局。

  我很不相信他这种神神叨叨的言论,不知者不畏,于是我闯了那几乎是死局的苦寒之地。

  有惊无险之后,发现那里没有什么守护人,只有一具骷髅,我一想也是,哪来的人能活那么久,骷髅的手上有一本书,上面写着《天行》二字,我抽出来给他磕了三个响头,随着我磕完头,那骷髅化作一阵粉末,他的脖子上有一道红痕,或许是挂着什么坠子之类的,我没有仔细看。

  然后回去之后才知道金老头已经走了,走就走吧,我也无所谓,练起那本功法来,没成想我闭门不出,再出来已经是十年后,这府上的人本来以为我已经饿死,没想到我还活着,并且相貌没有变化,只把我当怪物看待。后来那个女人请来一个人,据说是她本家的兄弟,她让他杀了我,没成想我却把他杀了。

  这就是惹了祸,我杀的人叫刘什么,他全家都在追杀我,包括那个女人,我一想既然你们不欢迎我那我就走吧,去哪里也不知道,后来就躲进深山才免于人的追踪。

  我这一躲又是十年,期间有一段奇遇,我得到一颗丹药,吃了之后我竟然能听懂兽语,刚开始挺烦,后来习惯了就与它们说话解闷,饿了也不用担心食物,找几个关

  请收藏:https://m.bimi9.com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