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63章 提问:在国外写日本动漫同人,_柯南之胜者即是正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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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章根本就没多少实际内容的。

  感叹一番后,古美门又问道:“那么,动画游戏和其他周边呢,有出吗?”

  “动画已经出了,第一季已经完结了,收视率反响不错,正在筹划第二季。同时游戏版权也有工作室接手,进度制作很快,目前已经在任天堂switch和steam平台发售了试玩版。另外,周边玩具一系列产品都有设计师在开发,委托厂家制作当中。”

  小哀说着,操作鼠标又打开一个文档。

  里面是一个柱形统计图。

  统计图中,分别罗列了抄袭者在各个领域拿到的版税和版权费。

  “总结下来,抄袭者目前获利金额,扣除税收和一系列杂费,估算已经超过十亿日元。”

  “这么高的?”

  这下,连古美门都挑了挑眉。

  “他就写这么点字数,这么短的时间,能赚到这么多钱?”

  古美门平时不怎么去关注日本轻小说,对这些东西兴趣不大,这么一算下来,差点吓了他一跳。

  “虎仓大介是个大作家,算是日本畅销作家第一梯队那种了。”

  小哀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。

  “原来如此。”

  古美门点了点头。

  这还算正常。

  作家这个职业,也算是个吸金工具。

  但并不是每个作家都能赚到钱的。

  大部分写手都是扑街,只能混口饭吃,有的甚至连饭都吃不起。

  只有头部作家才能活得光鲜,并且让人以为这个行业收入都很高,给人产生一种能赚钱的错觉。

  这边,小哀犹豫了一下。

  “那个,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。”

  “说。”

  “我记得著作权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有规定,侵犯作者著作权、出版权或邻接权者,会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一千万日元以下罚金。”

  小哀动了动嘴,看她模样似乎有点不忍。

  “你让木村故意等抄袭者多写了很多字数,又让抄袭者出动画、游戏、周边,把这个影响扩得很大。这样如果抄袭者在民事中败诉,必然又会受到刑事指控,不就相当于把对方送进牢里了吗?”

  “啧,我的哆啦哀梦,有些同情你没必要滥发的。”

  古美门竖起一根手指,轻轻摇了摇。

  “欧美日这边,对于著作权法的实施本来就相当严格,抄袭者既然敢抄,那在之前就得想好坐牢的准备。按照日本这边对于著作权的管控力度,就算是写个动漫同人都会被抓的。这种事根本不用我安排,只要动笔,当事人一定会进监狱。而且抄袭的行为本来就可耻,不管怎么样他都是活该。”

  “好吧,你说得有道理。”

  小哀想了想,同意了古美门的观点。

  她皱了皱小鼻子,似乎又想到了什么。

  “你说在日本写动漫同人也会被抓,那如果是其他国家,比如说海洋对面的国家,有人写了日本这边的动漫同人,会不会被抓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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