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六十四章 林夕的表白_祸水红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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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得了半刻的清闲,不停的走在我和卓文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,沿着这条路走去,就仿佛在一条逆行的是光线一般,可以找寻曾经那些美好的回忆。

  不过,只要有人的地方,还是有不同的目光射向我,也许,人出名了,就有这种挥之不去的名人效应,走到哪,都不时会有女生对我露出崇拜的眼神,不时有男生给我笑着打招呼,而当初的刘蟒,也是引人注目,但却遭到冷眼和鄙视居多,这种反差,确实很明显。

  出名的方式有两种,一种是负面的,就像那个备受欺辱的刘蟒,一种是正面的,就像可以自由自在无所估计的在校园行走的现在的我。

  如今的我,已然发生了质的蜕变,除了还未登顶大学的巅峰,其他该反转的,似乎都反转了,我从一个极度自卑的弱者,变成一个浑身散发着自信光芒的强者,这样的生活,不正是我当初所期盼的吗?可为什么,在这难得一个人清闲的傍晚,心忽然静了,却静的有点可怕,感觉像是缺了点什么。

  不知不觉中,我沿着学校,走到了校门口,从校门口走到卓文家,又从卓文家来到了一场梦开始的地方--富贵人家。

  这个地方,还是那么繁华,而且总会越来越多的新鲜血液不断注入,永远都不会变得冷清,来这里的人,有的是为了单纯发泄的,有的是为了寻求刺激,有的是单纯的过来装逼,总之,每个人也许都有各自不同的目的,但我的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回味一场梦。

  今天,我再次走到了这里,心才忽然开明,或许,那份孤独,是源自于爱情的孤独,内心里感觉像缺少的东西,也正是爱情。余节丸弟。

  无论我用多少忙碌来充实我自己,但静下来的时候,这种淡淡的失落感还是会袭上心头,我知道,虽然我嘴上说的多么淡然,多么的潇洒,但我欺骗不了我的心,那个深深的执念犹如梦靥一样在我心头挥之不去,告别彼此的我们,就这样消失在这座城市里。

  但是,对于这份爱,我却依旧挽回不了,它就像是覆水一样,很难在收回来,也许某一天,它会升腾到云朵之中,化作点点相思的雨,重新汇聚,但我怕,雨点太多,他们终究还是没能朝着一个方向流动。

  想到这,内心不由的又泛出一股酸涩,我忍不住深深的闭起了眼,想着那日在富贵人家卓文为我唱的那首歌,以这种方式向我告别,越想,内心越怅然,而,就在我睁开眼的瞬间,一个痞气的声音响了起来,同时狠狠的拍着我的肩膀。

  我不敢动,只怔怔的看着,我以为是我刚好在想她,所以老天就这么把她带到了我的面前,我以为老天终于看到了我心中这份执着的思念,所以得到垂怜,他对于我们这对鸳鸯终于有了一丝怜悯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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