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78章 哈莱姆区风波_胜诉才是正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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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天四个人又围在桌子上吃饭。

  一道不放酱油,纯靠炒糖色的红烧肉作为主菜,让三个家伙吃得都不愿意说话。

  或者说恨不得每人有两张嘴,一张用来吃,另一张……还是用来吃……

  爱德华倒是无所谓,一边喝着啤酒,心里嘀咕“这年头没法给你传授教员的屠龙术,也只能用毛氏红烧肉来征服尔等的肠胃了”

  一口肉一口酒,再看看电视新闻,小日子过得滋润,他正琢磨一会儿酒足饭饱后,是不是找梅根去消消食,还是找艾丽西亚去谈谈人生和理想……

  “嘿,嘿,嘿”他叫了起来“汉森,该死的别吃了,给我留点,快看,快看,你的活儿来了……嘿嘿,嘿嘿,我没骗你,快看!”

  三人顿时齐刷刷放下筷子。

  是的,一个黑大个,两个白皮,三人把筷子使得炉火纯青,如果给个银筷子绝对能夹起鸽蛋的那种。

  是的,这都归功于爱德华-厨房与餐厅的暴君。

  拥有绝对的权威,任何敢于反抗的人都将会遭到无情而残忍的痛击。

  他坚持一个观点,吃中餐必须用筷子。

  否则就是不贞洁的异端,对于这种异端虽然不会送到火刑架上去。

  但爱德华大厨也有自己的解决方案。

  某次,三人组少见的成立统一战线,坚决要求捍卫自己使用刀叉的自由,并且愤怒的声讨爱德华的筷子霸权,认为用美食硬推筷子是不人道的沙文主义,属于强加于人的强盗逻辑的客观实践,与合众国建国先贤的思路理念不合,必须用最合适的方法予以反抗。

  所谓的最合适的方法就是,东西照吃,但要求使用任何可以使用的餐具,以确保公平无歧视,这是民权运动在餐桌上的重大进步!

  并表示要写文章发到《哈佛法学评论》上去。

  爱某人虽然能说会道,在法庭上强词夺理呛死对手都是小事,但面对三个自己的同学,也只能乖乖败下阵来。

  三个臭皮匠就能打败诸葛亮,那卧龙先生的立方肯定完胜孔明不是?

  能打败魔法的只有魔法

  能让律师闭嘴的也只有一起读出来的同学(们)。

  随即,他气气哼哼的进了厨房。

  三人击掌庆贺,弱势(饮食)文明面对强权终于取得了伟大的胜利。

  半个小时偶,他们就笑不出来了。

  某人端出,李鸿章杂碎,左宗棠鸡,炸春卷,酸甜咕咾肉外加长汤短汤各一。

  并且某人还带着来自地狱的笑容:“亲爱的,为了保持你们文明的纯正性,我在所有的菜里都放了大量的味精,尝尝看吧,用刀叉只配……哦……不对……就该品尝这种垃……美味……”

  此刻,他们才知道,在绝对的垄断优势面前,嘴皮子终究是靠不住的。

  含着眼泪吃完味精大餐后,再也不敢在爱德华面前卖弄小聪明,都乖乖的学起了筷子功夫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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