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1 小混蛋_正太凶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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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去忙你的吧,等祖母清醒了再来叫我。”

  “是。”

  说完话,黄莺又躺回床上,纤长的手指摆弄着腕间的佛珠。

  说实话,黄莺也不知自己这命是幸运还是倒霉,先是穿越到大富之家,再是重生,似乎老天格外偏爱她,这种小到几乎没有几率的事都能让她碰到。

  前世,沈璋死后,她也就没有活下去的动力了,家破人亡,唯一支撑她活下去的就是看着沈璋死,如今信念已破,茫茫然竟不知何去何从。

  当匕首□□胸肺,她以为会是解脱,不想竟是另一个开始。

  鲜血飞溅,落在腕间的佛珠,一片光芒之中,她竟然回到了小时候,八岁那年。

  她低头愣愣地看着腕间的佛珠,这珠子是及笄那年,带着沈璋去寒山寺,主持师父赠予的。想不到小小一颗珠子,竟然有这般大的奇缘。

  重生之后,也不知是这珠子的缘故,或是二翻人生,她明显感觉到自己与之前不同了。身体更健康,肌肤更细腻,连脑子都聪慧了许多。

  前生,她虽得祖母宠爱,有个懂事的好名声,实则并不聪慧,甚至有些笨。说白了就是智商低,比她现代穿越前的脑子还不如,一篇短短的文章,硬是好几天也背不下来。

  翻腾了四五年,她终于承认自己脑子笨这个事实后,就开始走情商路线。古代女子还不就是那几条,懂事、孝顺、贤惠就足够,她样样做得出彩。

  重生后,脑子仿似突然通了一般,灵慧得吓人,从前好多不理解的事瞬间通畅,连沈璋对他的感情进展,她都能揣度一二。

  那混小子比她小两岁,长得又漂亮又聪明,明明是个小娃娃,却每天都板着脸装作大人样,阴沉沉的吓人。

  黄莺现在想想,他对自己动心,大概有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着自己脑子笨吧。大抵聪明人都喜欢简单干净的人。

  自己前生又笨又蠢,美貌值又超高,还有一颗颜控的心,为了亲亲小正太,豁出脸皮死命地缠,他不喜欢自己才怪呢。

  想到此处,黄莺打了个激灵,不行,今生可不能再招惹他了,正太凶猛啊。

  不过,一味地冷淡也不好,那家伙薄凉得令人发指。当初母亲和大哥对他那样好,他还不是因着一点点小事,就害死了他们。

  仗着重生一回的便利,加之脑子也好使了许多,黄莺开始在心里暗暗盘算。

  沈璋是八皇子,母亲是江南大贾祝家的女儿。后来因着是祝妃病死,圣上身体不健,时昏时醒,陈贵妃家把持朝政,其他几个皇子或者年岁大,或者母族有势力,只有沈璋一个可怜小屁孩,圣人担心沈璋被害,就将他送到江南。

  江南祝家与沈璋是利益相连,为了保住这个来之不易的皇子,那是下苦了功夫。拐弯抹角将他藏在祖母这,身边单单是江湖高高高手就有好几十,整个永宁县城明里暗里安排了几百人保护。

  有祖母祝家这一层关系在,等同于是把黄家和沈璋系在了一起,沈璋若是死了,黄家没好;可沈璋若是上位了,黄家也不一定有好。

  那小混蛋阴阳怪气的,心里没人,薄凉得很,说不定就因着黄家见过他落魄的样子,或者提供的饭食不好吃,将黄家一众人咔嚓了。

  不行,躲避这招不行!黄莺头痛,最好让那小混蛋对她没有执念,又把她当成亲人姐姐。这样以后小混蛋登基了,她就等同于长公主,嘿嘿嘿,到时选个小驸马,这小日子多惬意啊。

  嗯,不仅如此,还要趁着他年岁小,改掉阴沉、狠毒、反复无常这些毛病。不然等日后,她还惬意地当长公主呢,结果他一个不爽又将她咔嚓了,这样可不行。

  最好,将他教育得对自己千依百顺,言听计从。

  想到这些头痛的问题,黄莺就那个后悔。穿越前上大学,她怎么就没选一门跟教训问题儿童相关的课程呢,选神马新闻,在这古代一丁点用都没有。

  黄莺盖上被子,打算再眯一会,前世的事过去就让它过去吧,一切烟消云散,一切从新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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